發(fā)佈公司通訊之安排
本公司已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guī)則》第2.07A條採納關於以電子方式發(fā)佈公司通訊之安排。
如 閣下為本公司之登記股東,請參閱致登記股東之通知信函及回條。
如 閣下為本公司之非登記持有人,請參閱致非登記持有人之通知信函及回條。
如 閣下對上述安排有任何疑問,請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香港公眾假期除外)上午 9 時正至下午 6 時正)致電(852) 2862 8688或電郵至want-want.ecom@computershare.com.hk與本公司在香港的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聯絡。